往期目录
文章荟萃
人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探析
来源:2009年第16期 作者:崔姣 点击:
次
一、我国环境政策存在的问题(一)环境政策的制定和管理缺乏从整体上的统筹规划首先,政策执行中的自流现象严重。例如,由于未明确规定有关环保部门的法律地位和独立行使的职能或由于有关环境监理规范性文件法律层次偏低,使环境管理相关机构法律地位不明确,无法独立开展工作,使行政执法流于形式。其次,目前我国缺乏强有力的跨区域环境管理机构。如酸雨、水污染、沙尘暴、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环境问题具有很强的地域空间整体性,不受行政辖区界线的限制,各地在环境开发上缺乏对环境的全面统筹,没有对其进行多功能分析和机会成本分析。(二)监管体制不顺畅,执法机构权责分散由于现行体制中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部门间的配合缺少约束措施,造成环境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在环保执法中还出现了部门之间既有职能重复和交叉、又存在互相推诿或扯皮的现象。环保、交通、旅游、矿产等部门都作为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限在进行执法管理时,大都自成体系,各自为政,形不成合 ...
- 上一篇:浅议事业单位如何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 下一篇:连锁零售经营配送中心运营模式的创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