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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主权豁免中的限制豁免理论
来源:2009年第16期 作者:李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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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豁免的概述和分类国家豁免,又称主权豁免,是指一国及其财产免受他国的管辖。第59届联合国大会第65次全体会议通过的《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5条规定:“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是指一国本身及其财产遵照本公约的规定在另一国法院享有管辖豁免”。在传统国际法学中,关于国家豁免的有较大影响的理论学说主要有三种,分别是绝对豁免理论、限制豁免理论和废除豁免理论。绝对豁免理论主张,一个国家,不论其从事何种行为、财产用于什么目的都享有豁免权,除非国家自己放弃豁免。到了20世纪后,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开始强调国家豁免的例外,而不是强调豁免原则本身,由此提出了“限制豁免理论”,主张外国国家只能在实现国家权利主体的职能时,即在执行所谓“主权行为”或“公法行为”时,才能享有豁免权;反之,如果外国国家参加“私法行为”,那就应该同一般外国商人一样,不能享有豁免权,不管该外国政府是否同意,都应该受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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