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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银行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
来源:2009年第18期 作者:吴湘铭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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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银行信贷资产信用风险控制的传统手段及其局限性1.贷款担保。目前中国银行贷款担保种类主要包括:抵押、质押、保证三种。抵押:借款人或第三人在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银行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中国银行贷款充当权利质押的质物主要是股票与依法可转让的股份、债券;保证:银行、借款人与第三方签订一个保证协议,当借款人违约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2.联合贷款。由一个以上的放款人发放的并由其中一个参与者(牵头行或牵头放款人)管理的贷款,中国银行一般作为牵头行。3.备用信用证。指中国银行开立信用证作为对借款人的担保。4.贷款出售。指中国银行将已发放的贷款出售、转让给其它金融机构或投资者。贷款转移后,中国银行仍可接受委托为受让方提供售后服务如代收利息、监督贷款资金运用、对抵押品进行管理等。二、中国银行推出信用违约互换管理信用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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