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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垄断协议的两面性——从诺基亚“串货门”
来源:2009年第18期 作者:何鎏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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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基亚“串货门”2009年8月4日,来自全国15个省市的280多家经销商在北京第三次集体声讨“老东家”诺基亚。此前,经销商代表已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分别递上举报信,称诺基亚存在价格垄断、偷税漏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从去年开始,诺基亚开始对销售“串货”的经销商进行处罚,由于罚金过高,引起经销商强烈不满。其中,在给国家发改委的举报信中,经销商认为诺基亚的FD模式严格约定了出货给经销商的价格,此举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而给国家工商总局的举报信中则列举了“诺基亚的垄断协议”,称诺基亚搞纵向地域垄断。据其描述,“诺基亚雇佣第三方公司恶意在甲地购买串货到乙地投诉,并处以重罚。”二、纵向垄断协议的两面性(一)纵向垄断协议概述1.定义与特点纵向垄断协议是指在市场上的同一产业链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处于不同经济阶段的、没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达成的意在排除或限制竞争的协议。纵向垄断协议与横向垄断协议的区别点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