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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案件中“无偿借用”的判断与定性
来源:2009年第20期 作者:徐国荣 赖振华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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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肺犯罪的概念(一)受贿犯罪的一般定义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贿赂,不履行法定义务,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不可收买性的行为。(二)受贿罪的法益1.国外的学说。国外的学说大致可包括两种:一是起源于罗马法,认为受贿罪的法益在于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二是起源于日耳曼法,认为受贿罪的法益为职务行为的纯洁性或公正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侵犯性。目前国外的主流观点均围绕以上两种学说派生而来,指导着国外的受贿罪法益理论。2.我国学者的观点。我国学者对受贿罪法益的观点通说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即认为如果一行为触犯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性,且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则该行为构成受贿罪。另一种少数意见则认为,受贿罪的法益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军队等的正常活动,而且包括公私财产所有权,此观点缩小了受贿罪法益的外延,将受贿罪中涉及的财物,以财产所有权是否转移作为罪与非罪的分界点,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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