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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农民收入的若干问题
来源:2002年第07期 作者:萧灼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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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收人增幅下降。2000年收人只增长2.1%,2001年增幅4.7%,属恢复性增长。当前农民收人水平低,增长幅度小,已成为影响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提高农民收入,是扩大内需、改善农民生活、推动经济增长、实现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一,大幅度减免农业税。我国历史上各个时代,当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困难时,政府往往采取减轻税赋的措施,解民之困,让农民休养生息。那时,农村税收是政府最主要的税收。现在的情况是:(1)我国农村经济落后,相当部分农民收人很低,需要大力提高收人;(2)我国农民收人大大低于城镇职工收人,低于城镇职工应交个人所得税标准;(3)我国税收结构已发生根本变化,农业税只占全国税收总额的3%,减免农业税,对政府财政收人影响不大。因此,减免农业税,既有必要,也有可能。建议把全国农村分为三类。第一类:富裕地区,农村人均现金收人相当于或超过全国城镇平均人均可支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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