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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上市国有股不流通的弊端

来源:2000年第04期 作者:王杰 沈春梅 点击: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由三部分构成,即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家股的形成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将国有资产评估折成国家股;二是在新设的股份制企业中,将代表国家、政府部门或经授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投资公司和资产公司等发起人的投资折成国家股。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有的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而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而募集的股本则称为社会公众股。在上述股本中只有社会公众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流通,仅占总股本的30%,而占70%左右的国家股、法人股则不能上市流通。 从我国的实践发展来看,占绝大部分的国有股不能上市流通的弊端已日益显现,不能不引起重视。 一、国有股不流通不利于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企业改制的领导层意图是通过改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在国有股占绝对控制地位又不能流通的条件下,上市公司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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