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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农村土地整治中公众参与度
来源:2015年第02期 作者:徐欣 宋振华 李宝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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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其目的在于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节约用地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其受益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但现行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往往忽略了农民群众作为利益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农民群众参与度不高,缺乏有效地参与机制,利益诉求得不到有效表达与体现。一、土地整治公众参与度的现状1.规划设计阶段项目选址不知情、规划意愿表达呈现被动式、小范围。现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是以政府主导自上而下为主,项目计划下达受规模限制,项目选址,坚持相对集中,连片推进。因此,选址阶段,基本忽略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群众的参与,更多地是考虑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项目选址一经确定下来,规划设计单位一般采用召集村、支两委及村民代表座谈的方式,征求农民意见,由于受召集范围的局限性、规划设计标准的限制性,农民群众的意愿只可以得到部分落实。2.工程实施阶段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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