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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特色
来源:2015年第05期 作者:马颖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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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的公务员制度,作为一个国家规范体系中人事管理的重要体现,作为是行政法学中行政主体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的这种制度。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从产生,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它无疑象征着社会的进步。在公务员制度中,择优原则和科学精神对于选拔优秀服务人才、提高服务公众效率,以及保持政治稳定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从横向上看,我国在制定和修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公务员法》时,广泛借鉴和应用了西方公务员制度中的有益经验,并将其系统化、制度化,由此促使我国公务员制度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与西方文官制度比较,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凸显以下二点特色:一、不实行两官分途在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中,根据产生方式、任用条件、管理形式、职责范围和职务履行等方面的不同,将公务员分为政务官和业务官(也称事务官)。政务类公务员实行任期制,由民选产生或由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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