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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过程中调解机制缺失

来源:2014年第02期 作者:冉孟云 点击:

一、社会管理过程中调解机制缺失的表现形式1.调解理念缺位当前一种社会思潮认为,在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是正式的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而不是传统的、非正式机制的利用和发展。在社会公共关系构建中,过度强调国家法律和司法的统一和至高无上的权威,重视和加强的是涉事关系双方通过正式的法律途径实现自身权利的意识,而忽略了当事主体根据多样化的社会规范进行的自治和自律和通过非诉讼程序进行协商达成妥协的途径。2.对接机制缺乏调解机制是一个相互协调、相互信任,更多地依靠社会自治性功能和自我治理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社会系统性机制。在这个系统中,政府、法院、基层组织、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配合、互帮互助,运用多元的手段解决冲突。但是目前,在推进调解的过程中,各社会公共关系冲突解决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相对薄弱,影响了冲突解决的整体功效。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错综复杂,社会沟通协调不力就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尤其是在诉讼冲突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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