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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我国工程担保制度

来源:2014年第04期 作者:刘静 点击:

国外发达国家伴随市场经济制度确立的同时,大多逐步建立了完善的工程担保制度,经受了时间的考验,为建筑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结合我国建筑市场普遍存在的无序甚至恶性竞争、工程款拖欠严重、工程质量亟待提高和工程腐败重生等实际情况,大力推进我国工程担保制度逐步实施是其中必不可少的步骤之一。1.担保方式及保证特点1.1建筑工程领域的担保方式宜采用保证方式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五种典型的担保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其中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四种方式都不适合工程担保。担保方式不适合原因留置建设工程对象一般为不动产,根据《担保法》规定,留置不适用不动产。抵押建筑企业资金回笼普遍较慢,资产负债率高,建筑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经营,一般大部分可抵押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基本再无其他资产可以抵押。质押建筑企业动产主要是建筑机械、运输车辆等经营性设备;如质押,则无法正常施工。定金建筑企业资金回笼普遍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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