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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撤销权适用之实体要件研究

来源:2014年第05期 作者:寇海侠 李春双 点击: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了债权人的撤销权,即当在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此条关于债权人(即债务人及其合同对方的第三人)的实体撤销权规定,则为在程序法上设立相应的第三人程序撤销权提供的制度空间,程序是保证实体权利实现的主要途径,没有程序保障的实体权利难以得到全面的保护。所以第三人撤销之诉和实体法中的撤销权应当相互补充和协调,共同保证第三人权利的实现。然而,作为一种新制度的引进和建立,在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原诉当事人正当权利的维护,所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应当遵循严格的程序,严格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条件不仅是程序和实体正义的要求,更是对原诉当事人地位的尊重和认可。一、民事撤销之诉适用的实体要件第三人撤销之诉虽然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上,但是由于同属民事法律,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必然存在交叉和竞合,程序法在保障民事诉讼程序正当的前提下,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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