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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不动产评估系统概述
来源:2014年第05期 作者:塔米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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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蒙古国不动产评估系统的发展历程在1921年之前,蒙古国根本没有不动产评估系统。这个时期的所有财产都是按照数量进行统计的。随后,蒙古国不动产评估系统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1921-1967年,财产是按照其成本作价的;1967-1990年,蒙古国部长会议严格执行计划经济财产的统计是按照规定价格进行的,该价格的统计由财务人员完成,蒙古国直到1990年才有了社会主义体系的国有资产;1990-1994年,虽然严格执行规定价格,但不动产的评估工作开始启动,产生了财产按照市场价格评估的需求;1995-2006年产生了最初的经营评估工作的“德里塔蒙”有限责任公司、“财产评估中心”、蒙古专业评估联合会、“蒙孟”协会、“呼蒙”协会等;2010年1月21日的蒙古大呼拉尔通过了“财产评估法”并正式生效;2010年4月24日全体持有特别许可证的评估师、“德里塔蒙”有限责任公司、“财产评估中心”、蒙古专业评估联合会、“蒙孟”协会、“呼蒙”协会等群众组织共同成立了蒙古专业评估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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