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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在消费结构中的调解作用
来源:2014年第06期 作者:刘洋 李维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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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理论概述(一)消费税概念消费税(Consumer tax)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二)消费税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消费税是具非中性特征的选择性商品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的要求,有目的、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税消费税,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2.实行从价定律和从量定额两种计征方法各国对大部分价格稳定的商品多采用从价征收方法,可以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而对少数价格变化不稳定或较大的商品实行从量征收的方法,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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