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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首次公平站在国门

来源:1999年第03期 作者:李佳路 点击:

」1998年末、1999年初是我国私营企业发展史上一个值得记载的时段。1998年10月巧日,外经贸部新闻发言人胡楚生对外宣布.自1999年l月1日起,只要符合条件的我国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在报经外经贸部审批后,可取得自营进出口权。1999年1月4日,外经贸部公布了首批获得批准的20家私营企业名单。 这意味着获得批准的私营生产企业享有与国有、集体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同等待遇,这也标志着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合法获得直接从事对外贸易的权利,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私营企业首次能以公平的姿态站在国门,和国外商人进行握手。 胡楚生说:我国此举旨在保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推动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参与国际竟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d 外贸体制改革:由大一统 走向大分散 从1979年开始起步的我国外贸件制改革在外贸经营权上走了一条逐步放宽的道路。 1979年,通过下放外贸经营权,比对外贸易部统一管理、外贸专业公司纸一考只减牟名硬牛亦七斗幻答抑知斗份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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