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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市场型分配模式
来源:1999年第07期 作者:周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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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物质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其基本职能是进行与物质财富创造、实现有关的各种活动,企业职工付出的劳动则物化于物质产品生产、实现之中。企业所创造的财富被分割为两部分,其中的一部分通过税收等形式上交国家;另一部分则留归企业,其中用以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份额构成工资。由此决定,企业工资分配具有国民收人初次分配性质,由其自主进行。鉴于向市场经济模式转换是个渐进过程,企业不同阶段的分配模式.便在连续性中又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企业分配的目标模式可以概括为,市场引导企业,国家调节劳动力市场;企业决定劳动需求,劳动力决定劳动的供给。工资水平、工资差异、工资增长幅度、实际是诸主体协商的结果,企业的这种工资模式,可概括为市场型分配模式。 在市场分配模式中,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分别以追求经济效率和获得最大限度劳动收人为资源配置目标。其中,企业通过买方价格提供劳动力需求信号,劳动力都在劳动力市场上显示出来。这样,劳动报酬便在劳动力进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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