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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企三年解困的内容与途径
来源:1999年第08期 作者:萧灼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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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底,中国政府提出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三年解脱困境的目标。1998年,我国虽然进遇严重自然灾害,受到东亚金融危机的深刻影响,但国企改革的步伐没有放慢,仍按固定方案进行。1999年是三年解困的关键年份。只要面向市场,深化改革,国企三年解困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一、三年解困的含义 现在社会上往往把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三年解困简化为国企三年解困,这是不准确的。一些人由于对三年解困的范围理解不正确,因而对三年解困表示疑虑,缺乏信心。因此有必要对我国企业的划分标准做些说明。 我国工业企业划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参照一些国家的标准及各类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重,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大中小型工业企业的标准和结构如下: 大型企业:年销舍收人和资产总额在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中特大型企业年销督收人和资产总额在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按照这个标准,全国大型企业991家,其中特大型企业62家。大型企业占企业总数0.21%。 中型企业:年销售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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