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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科学发展公证事业

来源:2014年第17期 作者:陈秀丽 点击:

公证行业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小到婚姻家庭的团结稳定,大到企业经济活动的成功推进,公证书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1982年颁布实施的《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将公证证机构定性为国家行政机关,公证员也就成为了端国家“金饭碗”的公务员。但在随后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公证行业逐渐形成了行政、事业、合作制体制的公证机构并存的现状。2006年颁布实施的《公证法》第6条规定公证处是“证明机构”,对公证机构的定位仍然不明确。同样,任职于性质不明的“公证处”中的公证员,其法律地位被模糊化。由于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法律地位明确性的缺失,使得公证员在职业中出现了身份地位模糊,有时甚至是处于弱势和被动的地位。公证对社会的重要作用和影响力与公证处和公证员的社会地位弱化在某个层面上形成了矛盾,社会群众对公证的传统形象的认知和期待与公证已走下“神坛”的现实形成了矛盾,公证员的价值观和职业观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冲击和动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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