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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强积金制度对内地的借鉴意义

来源:2014年第17期 作者:杜晶晶 点击:

一、香港强积金制度简述强积金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为基础,为广泛从业人员提供退休保障制度。除条例规定外的少数人,香港18~65岁的劳动力必须加入强积金计划,并且依据条例进行缴费、供款。强制性缴费数量为劳动力每月收入的10%,其中包含劳动雇主和劳动人员各自承担5%。另外,自雇人员也必须缴纳收入的5%为强积金的缴费数额。强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基本保险,可以说是香港的社会保险。强积金的社会保险性质体现在:一是对象为从职的劳动者;二是缴费供款方式是雇主和劳动者强制性共同缴纳;三是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由商业机构按照严格的信托法依法执行。香港强积金计划实施10年,效果显著,目前已覆盖了86%的香港就业人员。二、香港强积金制度的主要特点1.覆盖范围广泛香港实施强积金制度前,养老金覆盖比例无法满足养老的实际需要。2000年12月1日,香港开始正式实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强积金不由政府独自控制,政府主要在此计划中承担督促从业人员参与计划的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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