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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研究
来源:2014年第19期 作者:李政宁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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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金融是在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的情况下产生的,它实际是民间经济组织基于自身的利益目标,为响应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而自发进行的金融制度创新。如前所述,民间非正式金融组织与活动对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着较大的建设性作用,政府对其应采取扶持的政策取向,应该允许其存在、发展和创新。同时,由于民间金融发端于组织化和制度化程度较低的合会和钱庄等私营金融机构,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政府对民间金融还应加强规范管理,但并不是政府亲自去组织或直接干预民间金融的组建,也不是如何把正规金融制度嵌入到民间金融领域中去,而是应通过制度创新,着力构建能够有效发挥民间金融效率和优势的法律规章和政策制度框架,以明确的法律规范作指引,明确公正、有效的市场竞争规则,做好事前预防,在最大程度上趋利避害,自下而上地推动民间金融向“阳光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引导民间金融更好地为多种经济形式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有效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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