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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重置房产和产权调换的契税研究
来源:2014年第20期 作者:刘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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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镇化依旧是我国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主题。在进行城市建设时,政府的主要方式是收购企业和市民的房屋进行拆迁,这必然会给企业和市民的局部利益带来损失。为了保证房屋所有人的利益,政府应该通过相关的法律条例规范自身行为。如依据《国家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各级政府可以采取针对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强制措施。第一,如果房屋的建设属于违法的,危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国家有权无偿征收房屋;若因国家发展战略的改变,需要征收土地作为它用,则国家应该在征收房产的基础上给予单位或个人一定的补偿款。第二,政府在依法对房屋进行征收的过程中,要充分做好补偿工作,补偿包括房屋本身的的价值、搬迁补偿、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补偿等。补偿的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是指就是拆迁方根据行情进行市场评估后将现金交付给房屋产权的所有者,房屋产权的所有者获得补偿款后可以自行购置房屋。房屋产权调换就是用等价实物和房屋产权物物相抵,通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