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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基金发展中的合规风险探究
来源:2014年第22期 作者:陈如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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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合伙基金的构成有限合伙基金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多名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企业,它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在这些合伙人当中,普通合伙人是专业化的投资人,他们对企业管理有着较为深入的认识,直接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分享合伙收益,同时,也对合伙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直接管理,没有权力对外代表企业,只享受合伙协议所约定的利润分配,对合伙债务不负有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由于有限合伙基金并非独立法人,因此仅需要合伙人缴纳所得税,而有限合伙企业本身则并不需要纳税,与公司等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机构相比,具有巨大的税收优势。有限合伙基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传统的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另外一种是“类信托”有限合伙基金。前者主要是根据合伙协议而设立的基金,其收益、责任由其合伙协议来约定。后者结构上看起来与前者类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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