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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县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研究
来源:2014年第25期 作者:田秋芬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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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在政府的收入总额中,除了税收收入之外的部门,就被统一称为非税收入。具体来说,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政府委托机构为了行使政府职能,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凭借国有资产、国家投入而获得的除了税收收入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步深化,县级政府所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长,所占县级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了县级政府除了税收收入之外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我国于1990年就已经开始了对非税收收入的“两条线”管理。近年来,我国逐步推行地方政府的预算管理改革,主要目的是促进地方政府能够对预算内外的资金实现统一化管理。然而,由于县级政府的财政监督管理能力有限,再加之对非税收入的重视程度不足,导致这部分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都存在一定问题,有些县级政府甚至出现非税收入严重流失,贪腐现象时有发生,在这样的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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