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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来源:2014年第26期 作者:张凤娟 罗文 左旭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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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弘扬、传承下去,还有大量的后续工作要做,不仅仅停留在名录上,需要全社会多方面给予扶持,笔者认为当前主要着手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对已设立的“非遗”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要设立资格审核制,确保传承人真正具有代表性和传承性。要加强对传承人的教育和引导,努力提高传承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加快完善非遗保护体系,让非遗保护有坚强政策保障,政府要尽快设立“非遗”传承人补贴制度和传承奖励制度。通过建立传承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鼓励传承项目的保护和发展,是“非遗”的“活态保护”的有效办法。还要对生活困难的没有保障的传承人建立生活保障制度,比如,为他们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为“非遗”传承人提供社会保障,增强非遗传承人的积极性,这样“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才有可能。3.建立民间非遗保护协会、组建民间非遗表演剧团等方式,形成保护、传承非遗的合力,积极探索“非遗”项目保护和发展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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