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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校园安全事故司法实践问题探究
来源:2014年第26期 作者:许婉珊 熊必梅 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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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在教育机构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一、未成年人校园安全事故学校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有许多部法律对未成年人校园安全事故做出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尽管众多的法律、办法均对未成年人校园安全事故的学校责任做出规定,但仍存在一定的法律疏漏。二、学校在承担侵权责任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1.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待考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相较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对事物有一定的认知能力,但是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还未达到完备成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