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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思考
来源:2014年第29期 作者:覃德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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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和现状(一)老年人犯罪的概念老年人犯罪,即以老年人作为犯罪主体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但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并未设定老年人犯罪的概念。由于研究的目的和对象的不同,实践中对“老年人”的判断标准也有所不同。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人群,所确定的老龄界线都不尽相同。纵观我国的历史,在隋朝60岁为老年,唐朝为55岁,宋朝又以60岁为界。我国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由此可见,我国把老年人的年龄起算点定为60岁。因此,我国法律规定的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应当是指年满60周岁及60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总称。尽管这个年龄标准也会存在个体差异的问题,但关于老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它只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具有整齐划一及便于掌握的优点,而且以60周岁作为老年人的年龄起算点也已普遍被人们接受。60周岁的规定符合国际通行惯例,又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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