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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法律专业教学改革初探
来源:2013年第06期 作者:牛春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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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门融合了医学原理与法学理念的新兴学科———医事法律,其诞生之初,就旨在适应国家法制建设和日益深入的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综合性专门人才。经过近20年的发展,这门新兴的学科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其所存在和面临的问题却也不断的凸显出来,尤为明显的是学生的就业前景并不乐观,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重视。本文正是基于此点,通过对医事法律专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之后,以期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一、医事法律专业发展概况医事法律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晚,最早创办该本科专业的是南京铁道医学院(现东南大学医学院),该校于1996年创办了国内第一家医事法律本科专业,学制四年,1999年第一届毕业生出炉时,供求比例一度达到1∶20,为国内医学界和法学界所高度关注。我国高等医学院校医事法律本科专业教育真正全面展开则是在2000年以后,像贵阳医学院、白求恩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厦门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锦州医学院、福建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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