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目录
文章荟萃
地方政府在社会组织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来源:2013年第13期 作者:罗谟诺 点击:
次
一、社会组织概念社会组织,作为这一全新社会管理格局中充分实现“社会协同”的非常重要的一支群体,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从广义而言,现行党委序列中如:“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一系列的社会团体均是社会组织。而狭义的社会组织,则主要指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初期以来,全球化浪潮下,西方国家“结社革命”推动下发展起来,独立于政府和市场由公民自身形成的一支力量,即“第三部门”,他们通常解决政府和市场失灵情况下不能解决的问题,这种力量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以管制型、全能型政府为主的行政环境下很难实现。二、存在的问题当前,地方政府对社会组织实施的双重登记管理制度已成为我国社会管理制度体系的一大特色。现行的地方政府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在具体实践中表现为多种因素对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阻滞。政府各职能部门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认识不一致,培育扶持力度不够,日常监管不到位,部门之间缺乏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难以形成社会 ...
- 上一篇:加强新形势下的企业统计工作
- 下一篇:企业内部控制对财务信息影响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