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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南镇马铃薯产业化实行契约经营的调查
来源:1997年第01期 作者:李振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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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冬,泊河市通南镇率先搞起了马铃薯产业化的合同契约经营,在1996年马铃薯原薯市场滞销、价位过低、大部分生产丛地利益受损的形势下,不但保护了农民的利益,而且对稳定和发展今后的原薯生产墓地,对促进产业化的健康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为全市推进农村经济产业化进程探索了成功经验。 一、通南镇马铃薯产业化契约经营的主要做法 通南镇马铃薯产业化契约经营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为以下三点: 一是生产企业与原料墓地的契约化。近二三年,通南镇淀粉厂就开始摸索契约经营。1995年冬、19%年春开始全面推行。仅这个生产年度,就先后与近2日义)户农民签订马铃薯生产收购合同,合同产址达1 .3万吨。合同契约的基本内容是“五定三让”。五定;定品种、定数量、定最低俱护价格宁夺侍时I’ffi、宁双古告样_三让:(l)最低保护价让利。当年确定的最低保护价为0.28元/公斤。如果市场时价高于保护价,按市场收购;如果市场时价低于保护价,按保护价收购。当年市场价格为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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