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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下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来源:2013年第24期 作者:张养恩 点击:

一、引言目前,我国物流企业仍以运输和仓储等传统物流功能为主,在“营改增”试点地区已经成为增值税纳税对象。在原来的营业税政策下,物流企业承担的税负主要是交通运输业收入的3%和服务业收入的5%。而“营改增”之后,物流企业则面临有形动产租赁收入的17%、交通运输业收入的11%和服务业收入的6%的增值税税率负担(小规模纳税人采用3%的征收率)。这样很多企业就存在着纳税筹划的空间。所谓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任何纳税筹划行为,其产生的根本原因都是经济利益的驱动,即经济主体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的目的:合法性,纳税筹划的合法性即纳税筹划活动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纳税人在合法的前提下作出多种纳税方案进行纳税筹划。前瞻性,纳税筹划的前瞻性指纳税筹划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涉税事项所作的规划和安排。企业在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产生货物和劳务税纳税义务;在收益实现或分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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