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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元表示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
来源:1997年第03期 作者:张良华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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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界官员日前在此间向西方金融界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未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执行高度独立的货币金融政策,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不会改变。 在曼哈顿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召开的“1997年香港金融事务”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元向300多位与会者介绍了中国中央银行根据《基本法》精神处理内地与香港金融关系的7项基本原则。这7项原则是: 一、两种货币和两种货币制度。7月1日以后,香港将继续保持单独的货币发行与管理制度。人民币在香港将被作为外币对待,港币在内地也将被作为外币对待。两种货币制度互不从属,·不分主次,并保持相对独立。此外,中央银行支持香港继续保持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 二、两地金融当局保持相对独立关系。香港回归以后,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将分别在两地独立的货币区域内行使金融管理职能。中国人民银行不会取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地位,更不会在香港设立分行。 三、在金融监管方面进行合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