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目录
文章荟萃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析
来源:2013年第30期 作者:黄澍玮 点击:
次
2010年月10月,经过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中央两办公开发布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首次把省、市、县、乡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全部列入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管理监督对象。这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进入全面推进、深化发展新阶段。《规定》的颁布,将审计从过去对政府经济行为的监督走向了对核心官员的权力监督,从过去对经济领导的法纪维护走向了对官员的政绩评价,从过去单纯对官员监督走向了与地方党委书记的同步监督,审计目标也从查错纠弊提升为促进地区经济科学发展。1明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目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既是对官员行为的约束,更应是对干部有所保护,也就是说,经济审计责任的根本目标是促进和保护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的科学发展。由于当前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的评价标准不统一、不完整,领导干部到底在一个什么样的空间和权力边界内发挥作用缺乏规范,客观上也会制约领导干部大胆工作。审 ...
- 上一篇: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研究
- 下一篇: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