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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保险与风险证券化的新进展
来源:2013年第30期 作者:姜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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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巨灾保险制度的概述与分析巨灾带来的财产损失和恐惧感刺激了人们对巨灾保险的需求,发达国家先后建立完善的巨灾保险制度,以保险、再保险、风险证券化等形式组成。美国的洪水保险、日本的地震保险以及美洲欧洲等地相继产生的巨灾债券、巨灾期货、巨灾期权、应急盈余票据、巨灾权益卖全、巨灾风险互换等金融工具。1.发达国家巨灾保险制度(1)美国巨灾保险制度美国是世界上设立巨灾保险项目最多的国家,保险项目覆盖面广且形式丰富。因风险难以预测且损失巨大,商业保险公司不愿对其提供保障,故巨灾保险项目均由政府立法成立。据承保主体和影响范围不同,可分为联邦和州巨灾保险项目。其中,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依据《国家洪水保险法》成立;航空战争风险保险因“9.11”恐怖袭击事件而生,直接对美国航空公司由于战争和恐怖主义引发的第三者责任提供保单;恐怖主义风险保险法案为企业财产所面临的恐怖主义风险提供保障等。美国现行巨灾保障体制中,资本市场发挥巨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