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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学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及其启示
来源:2013年第33期 作者:杨笑 刘艳军 李姗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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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既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也是一个利益关系调整的过程。虽然各国、各地区会因为在产权制度、法律制度及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而很难在利益和制度层面上借鉴别国经验,但在形式或技术层面,如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形式方面,我们却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借鉴农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1.形成背景美国的农业推广是在联邦和州的立法下进行的。这些法律规定在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之间要建立合作计划,由各州的一所或多所州立大学组织和施行推广工作,在每个县都部署一定的推广机构和人员。这一模式通常被称作“大学组织的农业推广”模式。为推动和发展农业推广事业,美国国会曾先后通过了三个著名的法案。1862年,为促进西部开发,使包括每个农民在内的所有人都能接受社会教育和服务,第37届国会通过摩里尔法即《赠地学院法案》,将一部分国有土地分配给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每人3万英亩,所赠土地拍卖后获得的所有收入赠与所在的州,用以建立一个永久性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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