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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完善探讨

来源:2013年第33期 作者:徐继红 王晓 点击:

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者意外的有害反应[1],一般可分为A型反应(药物的副反应、毒性反应)、B型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反应、药物变态反应)、C型反应(其发病机理:有些与致癌、致畸以及长期用药后心血管疾患、纤溶系统变化等有关,有些机理不清,尚在探讨之中)三类。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分析、控制和反馈等一系列过程。有效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在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维护公众生命健康权益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包括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药品滥用监测三大系统平台,笔者仅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进行探讨。一、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现状2011年7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我国的ADR监测体系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机构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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