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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广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来源:2013年第35期 作者:彭劲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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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关于建设社会保障的问题有许多科学的论述,《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产品分配的原理,对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作了科学概括:社会总产品在分配给劳动者个人时,应首先扣除:第一,用于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部分;第二,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追加部分;第三,用于偿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曾论述过社会保障基金的必要性:不变资本在再生产过程中,从物质方面来看,总是处在各种会使它遭受到损失和意外的危险中。因此,利润的一部分,即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必须充当保险基金。[9]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尽管从1991年开始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进行商业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试点,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地区仍是一个空白。无论是从哪一个角度看,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其迫切性及意义都不亚于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一,商业保险市场“失效”在农村地区更为严重,建立农村的社会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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