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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教授萧灼基谈——所有制
来源:1997年第11期 作者:圆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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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泽民同志在十五大的报告中,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 帜,全面、深刻、精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理论。这是对传统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对加快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第一,发展生产力是目的,所有制形式是手段。(报告》指出,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就十分清楚地说明,发展生产力是目的,所有制形式是手段。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和再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形式,凡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形式,就能得到巩固和发展,凡是不适应和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形式,就要被推翻、被淘汰、被改革。 以发展生产力为目的,是科学社会主义与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迫求“公平”、“正义”等道德目标,与此相反,科学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是发展社会生产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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