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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我国烟草专卖制度改革的理论新思维的几点
来源:2012年第09期 作者:孙绍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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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国建立烟草专卖制度以来,国家烟草专卖局于2003年相继实施了工商分开、战略重组、调整职能和理顺产权的四大改革,这是一场不彻底的改革,因为它没有触动烟草专卖专营的垄断根基。随着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生效后,在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战的大背景下,打破垄断,是这个时代的必然趋势。因此,烟草行业亟须推动新的一轮改革。一、改变对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科学内涵的传统认识我国烟草专卖制度是针对烟草制品实行严格行政和法律管理的制度。有的学者把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简单理解为行政垄断是片面的。我国目前烟草专卖制度是围绕领导机制、管理机制、经营机制这样一个模式构建出来的,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针对这一制度,学界争论较大。从目前争论的焦点来看,在“统一领导、垂直管理”的领导机制、管理机制方面,基本上没有多少争论,现在主要在“专卖专营”上争论比较大。“专卖专营”是目前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基石,“统一领导、垂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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