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荟萃

关于课程定义的初始性认识

来源:2012年第10期 作者:李琳琳 点击:

随着教育教学受重视程度的提高,课程研究也是越来越多。在对于“课程的定义”这个问题上,很多理论工作者过多的做了课程的实践者(主要指教师)的事,导致在理论的直接带路下,教师没有了自由和自主权,不能在课程实践中,发现新的领域,结出新的果实[1]。本文就试着以胡德海教授的《对于“课程”和“素质”二词的认识和界定》为例,从不必要的修饰词限定中心词出发,给出作者本人的理解和定义。一、造成定义不恰的原因与其不良的后果胡德海教授在《对于“课程”和“素质”的认识和界定》一文中,给出课程的定义:程序化的,规范化的,具体化的教育教学内容。在这个定义中,中心名词是“教育,教学内容”[2],对此笔者并不否定。同时,“程序化的”,“规范化的”,“具体化的”三个修饰词是对于课程进行修饰,这些词属于科学范畴的,所谓规范化是指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内容,从根本上讲固然可以概括为文化,但又必须指出,并非任何一种文化都可以作为我们学校教育教学内容的,必须是一种符合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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